前言:福州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从业广播电视节目制做业务公司需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做许可证,否则就会遭受下列一些危害:
一、法律纠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尚未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做许可证而从业广播电视节目制做活动公司,会受到各个广播电视台行政管理部门的****(如处罚、停产整顿等)。与此同时,若因电视节目制作主题活动产生安全生产事故、侵犯知识产权、消费者权利损伤等诸多问题,没有获得许可证公司可能要负法律责任。
二、商业服务信誉风险
广播电视节目制做许可证从事电视节目制作业务公司诚信经营的重要依据,都是其他公司或个人选择合作方时的重要依据根据。假如企业没有获得许可证书,有会严重影响商业服务信用度,不益于与其他公司的协作与交流。
三、市场竞争风险
未办广播电视节目制做许可证的公司,在竞争中欠缺合法合规运营资质,无法与其它有许可证公司在公平交易中占据优势。并且,在参加一些重要的电视节目制作项目的时候,如电视连续剧、娱乐节目等,要求企业给予许可证书做为参加标准。
因而,从业广播电视节目制做活动公司,务必依法处理广播电视节目制做许可证。与此同时,也应当严格执行许可证书的有关规定,确保电视节目制作主题活动安全性、规范化和合理合法。这样不仅能减少企业风险,还能提升电视节目制作质量以及竞争能力。